全国首例省批文交易场所总经理犯诈骗罪获无期徒刑
妈妈金融财经网
maxiaomin
2017-01-02 19:40:34
中亿财经网1月2日讯,中国裁判文书网2016年12月27日公示了《谢桥、郑东昊等诈骗罪、窝藏、包庇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案件受到国内交易场所的持续关注。案件已经破获近3年,本案件是由野鸡平台“观之茗”牵连到正规平台“南京亚太”,南京亚太是拥有省级批文的,清理整顿后江苏省保留的交易场所。
绍兴越城警方经过一年多侦查,查获一起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特大诈骗案,此案中涉及到的两个现货交易平台,一个是没有交易资质的“野鸡”平台,一个是有交易资质的正规平台南京亚太,这也是浙江警方首次查获有资质的现货交易平台涉嫌诈骗,也算是全国首次查获有资质的现货交易平台中其中人员涉嫌诈骗。
这也是全国首例拥有省级人民政府批文的交易场所总经理获刑最重的一起案件,该案例将给后续拥有省级人民政府批文的交易场所其他案件提供参考,若其中人员触及违法犯罪,将同样重判,在此案件之前(开设交易场所务须批文的时代)一般判处都是非法经营罪,重未有案件判处诈骗罪。
该案件开了先河
1、拥有省批文交易场所总经理以诈骗罪获刑(之前为非法经营罪)
2、总经理获无期徒刑,之前一般非法经营(即使是无省批文的野鸡平台按诈骗罪)判处为10余年居多。
同时该判例告诫投资者和代理商(会员机构)选择交易场所投资(合作),拥有省批文,看视正规,但是经营也可能违规违法,一样需要擦亮眼睛,出现违法犯罪一样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